台州市椒江区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椒江区司法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1、椒江区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机关部门三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经历,街道(镇)新录用公务员需在街道(镇)工作5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或特别优秀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4、法学专业,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1日到2020年4月29日截止。
2、报名地点:椒江区司法局503办公室(椒江区中山东路368号)。联系电话:89013275。
3、报名要求:需本人到报名点现场报名,并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并提供个人撰写的综合文稿1篇以上;组织推荐的要有所在单位意见。
三、选调程序
1.报名;2.资格审查;3.笔试;4.面试;5.确定考察对象;6.组织考察;7.确定选调对象。
四、录用办法
1.报名确认截止后,若报考确认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则取消本次招考。
2.按照笔试得分高低排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分50%计算,按两项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成立考察组,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其他
未尽事宜,由台州市椒江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台州市椒江区司法局
202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