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临海市人民法院决定在台州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本次选调需求计划为法官助理岗位(五级法官助理)3名。
选调范围:选调对象为台州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性别为男。
选调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身体健康。
(二)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选调对象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B类证书。
(三)年龄在199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在单位担任中层副职的或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198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在单位担任中层正职的,年龄放宽至198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在编在岗的公务员须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新录用公务员在同一机关工作需满3周年;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年限的,按协议执行。本次选调所涉及的服务期等时间年限的计算统一截至2021年4月30日。
(五)在单位工作表现良好,近3年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二、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可采取个人报名或单位推荐方式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临海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A4纸正反面打印),组织推荐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B类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单位中层职务任职文件及反映本人工作能力等有关证明材料,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面试前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4.报名地点:临海市人民法院政治部819办公室(临海市东方大道10号,电话:85136992)。
(二)资格审查。由临海市人民法院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符合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要求的,相应减少选调岗位人数。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
(五)考察及公示。按成绩总分(笔试占50%,面试占50%)从高分到低分,以选调计划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本人放弃,视实际情况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由临海市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的临海市人民法院网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未尽事宜,以临海市人民法院解释为准。
临海市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