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遂昌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式
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职位、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名额和职位
计划选调工作人员5名,其中公务员4名(监督执纪执法职位3名,综合文字职位1名),事业干部1名(财务职位1名),详见附件1。一年之内,根据工作需要,对同批入围考察合格人员,可适时择优调入。
(二)选调范围
面向在编在岗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不含试用期内人员、乡科级领导干部)。
(三)选调条件
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参选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品格和较强的综合协调及文字表达能力。同时,需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3.在遂昌县乡镇(街道)工作满5周年,其中团(工)委书记、妇联主席需任职满2周年,在现机关部门工作满3周年(以上年限均指为公务员或事业干部后工作年限,含试用期。时间截至2020年7月28日,因机构改革划转的,时间可累计计算)。其他地区公务员或事业干部应符合当地干部管理相关政策;
4.大学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5.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
3.不适宜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7月31日
报名地点:县纪委监委干部室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联系人:陈凌勇 咨询电话:0578-8528178
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2020年遂昌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印章后,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2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本次选调信息指定发布平台:遂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uichang.gov.cn/)、清廉遂昌微信公众号。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每个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的,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三)考试
按照笔试和面试程序进行。
1.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个人健康申报表》(附件3)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水平、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1:2的差额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敬业精神、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并对照考察对象档案、相关信息和材料进行复查,对资格复查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确定选调对象
县纪委常委会听取考察工作情况汇报,综合考察、岗位需要等情况进行分析,择优比选,集体研究决定拟选调对象。
(六)调入
拟选调对象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四、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由县纪委监委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照选调工作有关纪律与监督之规定执行。在公开选调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五、其他事项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本次公开选调其他未尽事宜由县纪委监委研究确定。
中共遂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遂昌县监察委员会
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