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温州市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体检通知
各位进入体检的考生:
根据2013年温州市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工作安排,定于2013年11月13日统一组织体检。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附后)集中,统一参加体检,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本次体检谢绝家属陪同。
二、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特殊标准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wzhrss.gov.cn下载)
三、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体检费350元,由考生自理。另可适当多带点现金以备加检项目所需。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八、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
九、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十、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一、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体检结束后,请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十二、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待体检全部完成后,招录单位将按照招考公告规定,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政审)人员名单,并于11月25日上网公布。
附件1:2013年温州市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体检集中时间、地点安排表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1日
体检集中时间、地点安排表
报考县市或职位 |
体检集中时间 |
体检集中地点 |
乐清、瑞安、永嘉、洞头、文成、平阳、泰顺、苍南人民警察学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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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大会堂门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