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温州市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通知
各位入围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考生:
根据2013年温州市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工作安排,定于2013年11月5日对笔试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地点:温州市体育中心体育场(地址:鹿城区锦绣路)
二、资格复审
按照公告规定,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入围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能测评。
报考人员应提供2寸免冠证件照2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士兵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招录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以上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三、体能测评
体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详见附件2,除第三项体测项目“纵跳摸高”可以测试三次外,其他两项只能测试一次。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所需衣服、运动鞋(不准穿钉鞋)及必要的饮用水请事先准备,场地内严禁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体能测评通过的,根据《公告》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录计划3名及以上职位按1:2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由各县(市、区)公安局向进入面试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定于11月9日)。
五、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六、其他
请各位考生及时查阅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wzhrss.gov.cn)、浙江人事考试网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报名系统(zf.zjks.com)、温州人事考试网(www.wzks.cn)、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
七、联系电话
1.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7-89090096
2.温州市公安局:0577-89980134
3.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7-61882270
4.乐清市公安局:0577-61570090
5.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7-65812876
6.瑞安市公安局:0577-65855020
7.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7-67222365
8.永嘉县公安局:0577-66966621
9.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7-63487349
10.洞头县公安局:0577-63478602
11.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7-67862250
12.文成县公安局:0577-67821722
13.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7-63722178
14.平阳县公安局:0577-63169908
15.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7-67595516
16.泰顺县公安局:0577-59287022
17.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7-68898883
18.苍南县公安局:0577-68710026
附件1:2013年温州市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