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职位
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处民族事务管理岗位1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与事业心,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五)在杭州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历年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六)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选调工作程序
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决定转任的方法和程序进行选拔。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发准考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低于3人时,不开考。
(二)笔试
笔试试卷为公共综合卷,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机关工作的基本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3名人员面试(当参考人数达6人以上时,确定前5名人员面试)。
面试人员在面试前2天需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身份证以及任职证明等资料原件接受资格复审;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面试,并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实行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情况。
(四)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确定每个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的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2名为考察人选(当参考人数达6人以上时,确定前3名)。组织考察由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实施。
(五)确定拟选调对象及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由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对公示通过的拟选调对象办理转任、任用手续。拟选调对象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而不能选调的,经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研究,可确定递补对象。
四、报名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2年8月3日至8月10日,截止时间为8月10日下午16: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形式。
1、现场报名。从2012年8月3日至8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30,在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庆春路178号3楼333房间)接受人员报名。双休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从2012年8月3日至8月10日16:30止,报名人员请将《报名登记表》(从杭州民族宗教网http://mzj.hangzhou.gov.cn/下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jbin@hz.cn。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纸张打印):
1、报名登记表;
2、公务员任职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2张。
5、参加网上报名的人员请将上述材料一并邮寄到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收。地址:杭州市庆春路178号,邮编:310003。
笔试、面试等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如有未明事宜,请与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联系。咨询电话:56081037、87225692。为加强对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的监督,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56792636。
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