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中共丽水市委决定在今年6-7月开展市县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1、县处级领导职位10个;
2、乡科级领导职位94个。(见附件)
二、选拔范围和报考条件
县处级领导职位面向全国选拔,乡科级领导职位面向全省选拔。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县处级领导职位
(1)报考者任职经历须符合以下资格之一:①现任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任职时间计算到2012年5月31日,下同),或副科级领导职务满4年。其中,团市委副书记职位放宽到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且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职务满4年(其中副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②现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相当于正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领导职务满4年;③现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④任职高于上述职务。
(2)报考者学历和年龄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下同);年龄 在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团市委副书记职位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者考核情况要求: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2、乡科级领导职位
(1)报考者任职经历须符合以下资格之一:①现任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满2年,或机关科员职务满3年。其中,团县(区)委副书记职位放宽到任中层副职,或现任科员职务且工作满2年;②现任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当于上述有关职务;③现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工作满2年;④任职高于上述职务;⑤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委员满1年)、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委员满1年)的大学生“村官”。
(2)报考者学历和年龄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团县(区)委副书记职位在28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者考核情况要求: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县处级和乡科级的个别职位任职资格条件,有特殊设定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影响期内;
(3)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选拔方法和程序
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按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联合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公选办,下同)统一组织,市、县(市、区)公选办具体组织实施。报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以网络方式报名为主(具体报名方式方法详见《丽水市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考须知》,请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 www.zjks.com和浙江省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Lishui.gov.cn相关栏目查询)。
每一选拔职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数须多于10人(含)。报考人数不足1: 10的职位,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它职位,其中同一职位招考2名以上的,报考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视情核减。
(二)笔试
笔试试卷为公共综合卷,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试题委托全国或省级组织部门领导干部考试中心命制。根据县处级、乡科级领导职位要求分别命题,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市、县(市、区)公选办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采取网络报名的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已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入围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空缺的人选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每个领导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1: 6确定面试人员(其中选拔2名及以上职位按1: 4确定)。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结构化面试和无组长讨论(其中结构化面试和无组长讨论各占50%),主要测试应试者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
面试采用专家评委、群众评委相结合的形式。专家评委从外地聘请,群众评委邀请当地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干部职工担任。专家评委和群众评委面试评分权重为8:2。
(四)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每个领导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的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 3确定考察人选(其中选拔2名及以上职位按1: 2确定)。
对需调任的入围人员,由市公选办指定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空缺的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全市统一要求,实行量化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县分别组织。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内容,注重考察入围人选的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通过查阅档案、民主测评(包括德的正反向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综合分析入围人选的工作任职经历、教育培训和工作业绩等,评估入围人选的工作实绩、岗位适应性、群众公认度和综合表现,量化出考核结果。考核结果量化分值占总分的20%。
(五)确定拟任用对象及公示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总成绩占50%和量化考核分占20%合成计算总分,分值最高者提名为拟任用对象,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和任用。任职试用期一年。
四、选拔工作的组织
联合公开选拔工作由市委统一领导、各县(市、区)委协同配合开展,具体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实施。市委成立市联合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部长为成员。
市联合公开选拔领工作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任主任。工作人员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人员组成。
各县(市、区) 相应建立公选办负责各自实施工作。
联合公选工作从6月上旬开始,到7月底基本结束。
本次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78—1238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附件1、丽水市、县(市、区)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和报考条件一览表
附件10、丽水市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纪律承诺书
丽水市联合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