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善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来自一线党政干部培养机制,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公务员法》和《桐庐县公务员转任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本县乡镇(街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部分县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及条件
序号 |
选调单位 |
选调岗位 |
选调 |
条 件 |
|||
学历 |
专业 |
性 别 |
其他条件 |
||||
1 |
文明办(参公) |
工作人员 |
1 |
全日制本科 及以上 |
中文、新闻学等 相关专业 |
不限 |
满2年以上工作经历,35周岁及以下 |
2 |
政府办 |
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法学、政治学 |
男性 |
30周岁及以下,满2年以上工作经历, 有较好的文字写作水平 |
3 |
团县委 |
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文科类 |
不限 |
30周岁及以下,满3年以上工作经历, 有一定文字写作水平 |
4 |
人大办 |
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相关专业 |
男性 |
|
5 |
机关党工委 |
办公室 |
1 |
本科及以上 |
中文(文秘)、行政管 理、法学等相关专业 |
不限 |
中共党员(预备党员),35周岁及以下, 满2年以上公务员岗位工作经历 |
6 |
发展和改革局 |
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满2年以上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 |
7 |
物价检查分局 |
物价检查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男性 |
满2年以上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 |
8 |
法院 |
文秘 |
1 |
全日制本科 及以上 |
文秘、中文等相关专业 |
男性 |
35周岁及以下 |
网络管理 |
1 |
全日制本科 及以上 |
计算机相关专业 |
男性 |
35周岁及以下 |
||
9 |
国土局 |
文秘 |
1 |
大专及以上 |
文秘、中文等相关专业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满2年以上工作经历, 有较好写作能力 |
10 |
国土局属国土所 |
国土管理 |
1 |
大专及以上 |
土地规划管理、法律、 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
不限 |
35周岁以下,满2年以上工作经历 |
11 |
司法局 |
工作人员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满2年以上工作经历,男45周岁及以下, 女40周岁及以下,较强的文字写作和组织 协调能力。 |
12 |
司法局属司法所 |
司法助理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满2年以上工作经历,男45周岁及以下, 女40周岁及以下,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 组织协调能力。 |
13 |
经贸局 |
经贸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较强文字和协调能力 |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报考县级机关职位的对象为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的对象为乡镇公务员。
县级机关、街道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经单位同意后,也可以报考选调的职位。
2.报考县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的乡镇(街道)公务员,必须在乡镇(街道)机关中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从村干部中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必须在乡镇工作满3年以上。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4.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法规、转任政策规定不宜选调的,不受理报名。
三、选调方法和程序
1.推荐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5日-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7:00。报名地点:县人事局会议室。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采用现场报名的方法。报名时需提交同版一寸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同意(推荐)报考书面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
2.资格审查。选调单位在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县组织人事部门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在资格条件复审通过后,于10月28日到县人事局编制科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低于选调职位计划1:2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改报后仍达不到1:2的,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同一职位选调计划与报考人数在1:4及以上的,将统一组织笔试;同一职位选调计划与报考人数在1:2和1:3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
3.笔试。2011年10月29日上午(8:30-11:00)。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一门,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县情和文字写作能力。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笔试的职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参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的不能进入考察。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统一组织。
5.组织考察。根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折算考试综合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组织考察人选。组织考察由各选调单位负责进行。
6.讨论决定。选调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批准后办理转任手续。
四、其它
1.工作经历时间算至2011年10月,年龄算至2011年1月。
2.进入面试、考察对象名单将在桐庐人才网(www.tlrc.com.cn)公布。
五、本公告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4212801。
中共桐庐县委组织部
桐 庐 县 人 事 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