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向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选调公务员基本条件
1.国家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2.中共党员;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32周岁以下(1979年2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2008年2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放宽到2年以上工作经历);
6.历年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
7.杭州市区户口(含萧山、余杭区);
8.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二)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条件
1.在杭州市各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工作,具有正式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接待工作,乐于奉献,具备吃苦精神;
3.中共党员;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2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2008年2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历年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
7.品貌端正,身体健康。
二、选调人数及岗位
(一)选调公务员3名,岗位为市政府办公厅内部处室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根据录用人员综合情况由办公厅统一分配)。
(二)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岗位为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三、选调方法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择优选调。
四、报名时间、方法和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报名时间:2011年2月25日08点30分起至3月3日14点30分止。
2.报名方法:报名者填写《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rsc@hz.gov.cn,同时进行电话确认(电话确认时间: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4点至17点30分,双休日除外)。
3.需提供的相关资料: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任职文件(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资料,在验证时(另行通知)提供。
4.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比例,公务员岗位低于5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低于3倍的,不开考或酌情核减选调人数。
联系电话:85251239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