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衢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根据中央、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3年我市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300名。其中,面向部分211、985等全国重点院校和部分省内本科院校择优选聘130名(如实际选聘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多余名额划入公开选聘计划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70名,根据中共党员的比例要达到80%以上的要求,其中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岗位的(A岗)136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B岗)34名(详见附件)。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时,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数,若A岗核减选聘计划数的,将相应核减B岗的选聘计划数。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相关高校推荐、组织面谈、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
三、选聘条件
所有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农村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同时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参加择优选聘的,为部分211、985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本省高校生源不限、省外高校须为浙江生源)和我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次录取重点专业学生的应届毕业生(生源不限),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未录用人员可继续报名参加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3.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本地生源应届毕业生或本地户籍(户籍登记日期需在2013年3月15日以前)往届毕业生(择优选聘未录用人员报名不受生源和户籍限制)。
4.具体选聘条件详见各县(市、区)公告。
四、选聘程序
(一)择优选聘
1.组织报名
时间:4月5日前
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团省委会同相关高校开展宣传动员,宣讲大学生村官工作政策,在广泛发动基础上按照择优选聘计划和条件要求,组织学生自愿报名。
2.择优推荐
时间:4月5日至10日
相关高校根据报名情况,将符合条件人员,以1:1.5比例推荐初步人选。
3.组织面谈并确定人选
时间:4月25日前
由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面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谈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组织体检、考核后,按择优选聘计划数确定择优选聘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公示(报名人数未达到选聘计划数的,按考核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二)公开选聘
公开选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4月26日9:00—5月3日17:00。
应聘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时间:4月27日—5月6日。
选聘单位根据选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未通过者可在5月7日24: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
3.缴费
时间:4月27日9:00—5月8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4.笔试
时间:5月26日上午9:00—12:00
笔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和阅卷,考点设在市本级。笔试科目1门,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满分为100分,根据实际情况,由省里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没有达到2:1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数。报考人员在5月21日至5月24日期间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6月10日对外公布。
5.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6.面试
时间:6月23日上午9:00开始,一天内完成。
各县(市、区)自行组织面试。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7.体检、考核
时间:7月15日前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和考核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
8.公示、聘用
时间:7月底前
在体检、考核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所在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经双方协商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担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原则上不再续聘。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重大失职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可及时解聘。聘用期间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统一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两项计划”人员的聘用参照浙组[2009]3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选聘名额分配、条件要求、程序步骤等详见各县(市、区)选聘公告。
中共衢州市委组织部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15日
附件:
2013年衢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表
单位:人
县(市、区) |
选聘计划总数 |
|
岗位类别 |
||
择优选聘计划数 |
公开选聘计划数 |
A岗(本科、党员) |
B岗(本科) |
||
柯城区 |
45 |
20 |
25 |
20 |
5 |
衢江区 |
55 |
25 |
30 |
24 |
6 |
龙游县 |
50 |
20 |
30 |
24 |
6 |
江山市 |
50 |
20 |
30 |
24 |
6 |
常山县 |
55 |
25 |
30 |
24 |
6 |
开化县 |
45 |
20 |
25 |
20 |
5 |
合 计 |
300 |
130 |
170 |
136 |
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