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温州市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
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和《2013年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将组织实施2013年温州市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3年省里下达给我市选聘名额164名,其中:择优选聘50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0名,吸纳“两项计划” 人员 14名。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确定分配到各县(市、区)、功能区选聘名额如下(括号内分别为择优选聘、公开选聘、“两项计划”名额):
鹿城区7名(4 /2/1), 龙湾区20名(5 /15/0),瓯海区13 名(5 /7/1),乐清市22名(6 /14/2),瑞安市21名(6 /14/1),永嘉县15名(4/8/3),洞头县6名(2/2/2),文成县15名(5/10/0),平阳县13名(4 / 8/1),泰顺县12名(4 /8/0),苍南县17名(5/7/5),经开区3名(0/3/0)。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相关高校推荐、组织面谈的方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两项计划”人员直接通过考核确定。
三、选聘条件
所有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农村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新农村、新社区建设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同时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参加择优选聘的,为部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211、985重点院校应届毕业生(本省高校生源不限、省外高校须为浙江生源)和我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次录取重点专业学生(院校名单见附件1)的应届毕业生(生源不限),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
3.参加公开选聘的,80%以上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属于选聘县(市、区)、功能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具有选聘县(市、区)、功能区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以2013年3月15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4.身体健康。
5.报考岗位详见《大学生村官选聘计划一览表》(附件2)。
四、选聘程序
(一)择优选聘
1.组织报名
时间:4月5日前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团市委会同相关高校开展宣传动员,宣讲大学生村官工作政策,在广泛发动基础上按照择优选聘计划和条件要求,组织学生自愿报名。
2.择优推荐
时间:4月5日—4月10日
相关高校根据报名情况,将符合条件人员,以1:1.5比例推荐初步人选,属211、985高校由省教育厅汇总的名单,由市教育局做好衔接,属省内高校由团省委负责汇总的名单,由团市委做好衔接。并将最终名单报市委组织部。
3.组织面谈并确定人选
时间:4月25日前
各县(市、区)组织、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一对一面谈。根据面谈情况,综合分析评价,经体检和考核后,确定择优选聘人选并在温州人事考试网、温州人才网、温州党建网上公示。未被择优聘用,符合公开选聘相关条件的,可继续参加面向社会的公开选聘。
(二)公开选聘
公开选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4月26日9:00—5月3日17:00
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应届毕业生须按本人生源地报考,往届毕业生须按本人户籍所在地报考。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时间:4月27日9:00—5月6日17:00
各县(市、区)、功能区根据选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未通过者可在5月7日24:00时前再次报名并接受再审核。再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8日17:00。
3.缴费
时间:4月27日9:00—5月8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选聘计划数2倍的,酌情核减选聘计划数。
4、笔试
时间:5月26日上午9:00—12:00
科目:综合知识和申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已通过缴费确认的人员在5月21日至5月24日期间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省里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可于6月10日后登陆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各县(市、区)、功能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 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复审),于6月13日以后在温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wzks.cn/)、温州人才网(http://www.wzrc.net/)、温州党建网(http://www.wzdj.gov.cn/)上公布。
5.资格复审
时间:6月17日9:00—6月18日17:00
各县(市、区)、功能区在规定地点(详见附件3)对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党员证明材料等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党员证明材料等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不再具有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于6月20日9:00—17:00到温州人事考试网下载面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6.面试
时间:6月23日上午9:00开始,一天内完成。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7月1日以后在温州人事考试网、温州人才网、温州党建网上公布。
7.体检、考核
时间:7月15日前
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功能区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按照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根据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应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情况等。
“两项计划”人员一并纳入考核。
8.公示、聘用
时间:7月底前
考核合格者按选聘计划的1 :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由各县(市、区)、功能区分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和替补人员,并在所辖门户网站和温州人事考试网、温州人才网、温州党建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
选聘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所在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重大失职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可及时解聘。 “两项计划”人员(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的聘用参照浙组〔2009〕3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应聘资格的处理。
(二)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面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替补说明:考核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不足本岗位计划数的,可以从其他岗位替补人员中补充聘用;本县(市、区)聘用不足的,可以从其他县(市、区)替补人员中补充聘用,是否从其他县(市、区)替补人员中补充聘用,由相关县(市、区)决定。
(四)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选聘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咨询电话(见附件3)。注册及报名等技术操作事项请直接咨询报名系统网站电话。
附件:1.参加择优选聘院校名单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教育局 共青团温州市委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