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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公告
科普!公务员回避制度,这些亲属关系必须注意!
http://www.zjgwy.org       2024-12-30      来源:永岸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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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大家对于公务员回避制度略有耳闻,但具体回避什么,可能并不清楚,今天图图给大家科普一下公务员的三种回避制度。

  公务员回避,是指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务员在有关职位担任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执行公务等作出限制或者调整。

  主要分为三种情况: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1、任职回避

  公务员凡有以下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一) 夫妻关系;

  (二)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四) 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本规定所指对于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公务员任职回避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本人提出回避申请或者所在机关提出回避建议。

  (二)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并提出回避意见报任免机关。在报任免机关决定前,应当听取公务员本人及相关人员的意见。

  (三)任免机关作出决定。需要回避的,予以调整。职务层次不同的,一般由职务层次较低的一方回避;职务层次相同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

  2、地域回避

  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具体情况如下:

  适用地域回避的行政机关为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

  适用地域回避的人员是担任上述机关和部门的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一般包括乡、县级党政正职、纪委书记、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党委组织部长、人事局长、监察局长、公安局长等。

  适用地域回避的情形包括在原籍任职或在一地担任领导职务较长时间。地域回避主要规范对象为原籍任职。

  公务员地域回避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本人提出回避申请或者所在机关提出回避建议。

  (二)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并提出回避意见报任免机关。在报任免机关决定前,应当听取公务员本人及相关人员的意见。

  (三)任免机关作出决定。需要回避的,予以调整。职务层次不同的,一般由职务层次较低的一方回避;职务层次相同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

  3、公务回避

  公务员执行职务时,涉及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婚亲利害关系的,或者具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形的,应当回避。

  公务员应当回避的公务活动包括:

  (一)考试录用、调任、职务升降任免、考核、考察、奖惩、交流、出国审批;

  (二)监察、审计、仲裁、案件审理;

  (三)税费稽征、项目资金审批、监管;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公务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不得参加有关调查、讨论、审核、决定,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

  (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二)涉及与本人有本规定第五条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公务员公务回避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回避申请,或者主管领导提出回避要求;

  (二)所在机关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三)需要回避的由所在机关调整公务安排。

  特殊情况下,所在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回避制度是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实行回避制度,有利于促进公务员清正廉洁,秉公办事,维护国家行政机关的形象和声誉。也是公务员应当实行的职责和义务。大家在选岗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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