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3学年教师公告(第四批)发布,本次计划招聘教师140名。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要求:应聘学前教育岗位的应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中小学教师的应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归国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6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含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6月1日前取得。
3.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7年6月1日至2005年6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桐乡市常住户籍的人员(以2023年6月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户籍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下同);桐乡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下同);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户籍不限;部分岗位限嘉兴市户籍、浙江省户籍或不限户籍;具体岗位户籍要求详见附件《桐乡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3学年教师(第四批)岗位计划表》;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已被桐乡市教育局列入2023学年新教师拟录用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2)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3)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根据工作安排,本次招聘岗位分为A类岗位、B类岗位、C类岗位和D类岗位,报考人员除符合上述招聘基本条件外,其中A类岗位面向2023年师范类专业(含教育类专业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报考,B类岗位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C类岗位面向已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报考,D类岗位面向满足相应条件的人员报考。
下列两类情形者可视同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
1.2021年6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符合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2022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且能在招聘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9:00-6月6日16:00。报名网站:桐乡市教师招聘网报平台(http://zp.zjtxedu.org)
技能测试和笔试:
技能测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6月1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能力知识测试》,测试包含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6月2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面试:
面试形式为微型课+答辩(其中幼儿教师岗位和中职专业课岗位面试为微型课和技能展示),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详情查看:2023年浙江嘉兴桐乡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140人公告(第四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