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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指导
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指导:提出对策题作答建议
http://www.zjgwy.org       2016-08-24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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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论考纲中考查的六大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归纳概括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中,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近些年来考察的频率不低,所以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必须具备。而只要作答内容是与“对策”相关的,几乎评分标准中都会或多或少涉及到“具体可行”、“可操作”、“针对”等词眼。下面浙江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重点解读这几个常出现的评分要素,以帮助考生破解命题人的核心意图。


  一、具体可行(可行性)


  包括四个方面的可行:一是政治上要可行,即要符合国情、政策的需要以及法律的规定,二是经济上要可行,即要在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范围内;要符合财政经费的规章制度;投入与产出要成比例。三是技术上要可行,要在现有的经济水平、条件、标准之内。四是伦理上要可行,即在要一定的公众心理承受能力之内;要在社会道德伦理的接受度内;要符合公序良俗的法度。


  二、针对性


  主要是要针对材料中所反映的问题、原因提出建议、对策。而近几年的提出对策题大部分的要点,几乎不再是由标志性词汇(应、应该、要、必须、需要)直接找到的,而大都是问题或者原因以及材料中的案例所推导出来的。针对问题主要是为了摸清解决的对象;针对材料主要是为了搞清材料的背景;针对原因则是要搞清楚问题的成因。


  三、具体可操作(操作性)


  主要就是提出的对策要具体化,要细化。一来这符合提出对策题字数越来越多(一般在300——500字)的趋势;二来也是为了进一步体现考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对策略除了多积累一些常用的具体针对性对策:如要打击一些违法犯罪行为时要加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使其可操作;再如:设施不足缺乏时要加大投入,一般加上“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吸收企业、社会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等”使其可操作。当然,一般体现五要素(主体、对象、做法、内容、目的)中的两个以上要素基本可以达到具体可操作。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希望这些内容能帮助考生更好理解相关题目要求,准确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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