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做到“四个坚持”,其中一条就是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取得人民满意的改革实效。
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如何,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归根到底要看司法公信力是不是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盼和要求,说到底就是希望司法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矛盾纠纷得到更加公正的解决,让合法权益得到更有效的维护,让公权力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对司法体制改革,人民群众看重的不仅仅是我们出台了多少文件、建立了多少制度,他们更关心公平正义在每一个案件中是不是得到了更好的体现。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要求我们要牢牢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人民法院要不断强化司法为民意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深入了解一线司法实际情况、了解人民群众到底在期待什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把解决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贯穿改革始终,使诉讼程序更加简便、司法服务更加贴心,让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有更多的获得感。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感受,最终还是从每一个个案中获得,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适用,不断提高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要求我们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凡是进入法官、检察官员额的,要在司法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法官要有审案判案的权力,也要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制约,将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把对司法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落实到位,保证法官做到“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人民心田。
司法体制改革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标准,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必然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