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是十八大提出的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靠什么打造“三清”型廉洁政治?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惟有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惟有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反腐败斗争才有根本依托、我们党才能在建设现代政党上迈出新步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第十部分就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作出了重要规定。
一、总体部署是什么?
1、明确“两个责任”:即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
2、实现“两个为主”: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3、做到“两个全覆盖”: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二、如何实现权力的制约、监督和公开?
1、在权力制约方面,要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
2、在权力监督方面,要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当前,尤其要更好发挥互联网在公开和监督方面的积极作用。
3、在权力公开方面,要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如何加强和改进对一把手的制约和监督?
这些年,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腐败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主要领导干部,有的还是高级干部。据统计,在所有受纪律处分的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中,一把手的比例占总数1/3以上;在厅局级以上干部中一把手的比例更高。因此,应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规范主要领导干部的职责权限,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原则进行分工,按决策、执行、监督要求分解权力,形成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权力运行闭环系统。
2、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推进主要领导干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力争隐性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
3、探索完善主要领导向党委或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以及上级党委或纪委常委成员同下级主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4、加强巡视监督,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不断增强巡视监督的威慑力和实效性。
5、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把行政监察渗透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层面,强化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6、健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法律监督机制,更好发挥互联网监督作用。
7、要坚决查办在主要领导干部中发生的腐败案件,只要涉及腐败,都要一查到底,没有例外。
四:如何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
1、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2、改革会议公文制度,着力改进会风文风。
3、健全严格公开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
4、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实行选人用人违纪问题专项检查制度。
5、改革政绩考核机制,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