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公布转基因食品名单,包括大豆、玉米、油菜。专家称我国只批准转基因棉花、番木瓜进行商业化种植,批准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有大豆、玉米、油菜、棉花和甜菜。目前市售圣女果、彩椒、小南瓜、小黄瓜都不是转基因食品(9月16日《人民日报》)。
另据央广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近日,来自广东、山东、安徽、湖北的12名律师联名致信国家食药监局和农业部,希望公开转基因食品相关信息,包括:中国转基因食品的种类;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性评价的材料和审批程序;中国生产销售转基因食品的企业目录;未标注转基因标识的企业如何处罚等。
笔者认为,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一直备受公众的关注,事关公共健康,有关部门应当从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尊重公众对转基因食品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主动、及时、充分地公开转基因食品信息,普及转基因食品知识,让普通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有更多的认识和了解,能够区分并自由选择传统食品或者转基因食品。
尽管《人民日报》终于借专家之口公布了转基因食品名单,但官方在转基因食品信息公开方面的确做得不够主动和全面,为什么官方机构不能主动公布呢?
自从1996年转基因作物实现商业化种植以来,转基因可能是农业史上最有争议的技术。支持者认为转基因技术能缓解资源约束、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产品品质;反对者则从食用安全、生态安全和主粮安全等方面提出质疑。围绕转基因食品的种种争议让公众很难明辨是非。究竟哪些是转基因食品,官方此前一直没有明确的回应,因此网上流传的“转基因食品名单”版本频出。
无论转基因食品是否存在安全问题,食品消费者都有基本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有关部门都应该尊重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大大方方地公布转基因食品名单,把问题摆出来让公众自己去选择。任何商品都必须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转基因食品也不例外。有关部门在转基因食品信息公开上的遮遮掩掩,实则暴露出政府信息公开上的行政不作为,有悖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再进一步说,在涉及转基因食品的公共决策上也要充分尊重民意,倾听公众的声音,农业部发放转基因食品的进口安全证书后,不能单方屏蔽公众的质疑声,否则只会让社会质疑声越来越强烈。今年6月农业部批准的三个转基因大豆安全证书,都存在公众话语权缺席的问题。
在转基因食品问题上,有关政府部门是否主动、全面、充分地公开信息,不是单纯的工作失误问题,而是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依法行政问题,以及是否侵犯公众知情权和选择权的法律问题。一言以蔽之,转基因食品信息是否公开,拷问政府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