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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范文
申论热点:归还失物能否要报酬
http://www.zjgwy.org       2013-08-15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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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论热点】


  日前,北京市民张先生乘坐出租车时不慎将一部手机遗失在车内。后来张先生与的哥取得联系后,的哥多次暗示自己应得到一定报酬,张先生最终支付500元才拿回手机。


  应该无偿归还


  多少年来,拾金不昧等凡人善举被广为推崇,原因就在于其不仅是一种润物无声的美德,更体现了无私的人性美。物归原主,司机却想着要报酬,难道忘了这些基本的道理?


  况且,当乘客下车时,出租车司机有义务提醒乘客别落下财物。即使乘客不小心把手机遗忘在车上,出租车司机也应该及时无偿归还,这才是出租车行业应有的职业规范。如果“见财忘义”,明明知道是乘客的东西,却反复暗示应给予一定报酬,不仅给服务行业抹了黑,也凉了乘客的心。(王俊霞 北京石景山 职员)


  这个报酬可以要


  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市场关系之中。的哥为乘客服务也应该通过一定的货币形式来体现。


  这位出租车司机将手机归还乘客张先生,本身需要付出相应的劳动,要花费一定的油钱和时间成本,会对其正常运行造成经济损失。从这个意义上说,依法依规开展经济活动,有时尽管是举手之劳,也可以按照付出的劳动量或遭受的损失索取报酬。


  拾金“收费”应有度


  应该说,大多数人都会把拾金不昧当作最基本的公共道德来遵守。但当一些人超越道德底线后,就应该用法律的戒尺来规范。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应该寻找道德和法律的契合点。首先应继续提倡拾金不昧,同时,当行为人捡到并归还财物后,可以适当考虑给予基本的保管劳务报酬。当然,这里面应有个适合的度量,比如最多不超过物品价值的10%,否则就可以视为敲诈勒索。这样做既给予了拾遗者合理的补偿,鼓励更多的人归还失物,又避免了个别人拾金不还、侵占犯罪。


  培养感恩观很重要


  失主寻找、索要丢失的财物时,如果对方分文不取、完璧归赵,当然值得赞扬,对方索取适当的报酬也未尝不可。这两种做法都没有违反社会道德底线。


  有关方面不应因此类事情看似“微不足道”而不屑一顾,应当从培养社会公德和感恩观的角度进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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