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县长特别奖”做保护伞和护身符,纠错就会难得多。它事实上相当于为各种不公正的招聘设置了一个新的掩体。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河北沧州市盐山县设立了一个名为县长特别奖的奖项,并承诺为获奖单位的相关负责人或者获奖个人的子女在事业单位安排工作。
初闻这个消息,人们第一感觉是一些地方官员在行事作为上,几乎已经没有了任何底线和顾忌,既可以不把法律放在眼里,也可以不把民意放在眼里。
法治社会的基本常识和行政逻辑是,对公权机构及其官员来说,法无明确授权许可就不可为。显然,法无授权许可而以公共资源背书设立所谓县长特别奖,于法无据。这是“县长特别奖”之一宗“罪”。
为获奖单位领导或者获奖者个人的子女直接安排在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有悖事业单位招聘必须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这是“县长特别奖”之二宗“罪”。
由于该奖项是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内部封闭运行,严重恶化了当地的竞争环境,加剧了“底层固化”,使官民矛盾更趋紧张。这是“县长特别奖”之三宗“罪”。
虽然说获得“县长特别奖”前提是“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但是文件中并没有说明究竟做出什么样的贡献算是突出贡献。这就为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留下了巨大的灰色空间。这是“县长特别奖”之四宗“罪”。
现在一些地方在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已经到了为当地一些领导干部子女量身定制设计招聘条件的地步,但这种情形一旦被披露,往往还有纠正的可能。但是现在,有了“县长特别奖”做保护伞和护身符,纠错就会难得多。它事实上相当于为各种不公正的招聘设置了一个新的掩体,使后门行为变得光明正大,俨然从偷偷摸摸变得理直气壮。
尤其是这个定海神针般的“县长特别奖”几乎具有抹杀其他一切条件和价值的“最高价值”,就随时有可能变得非常的面目模糊。获得“县长特别奖”的相关单位或个人的子女,无需任何自身硬件条件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进基层事业单位,当权力、背景成为就业过程中一道不可逾越的、甚至是惟一的门槛时,个人的教育背景和工作能力就显得微不足道。不难想象,这样一个“县长特别奖”,对当地的价值取向会起到怎样的指挥棒作用。从不顾一切进入公职人员系统,到千方百计争取“县长特别奖”,每道环节和关卡、第一个名额,都有无数的人削尖脑袋在竞争。因此,名为“县长特别奖”,实际上是相当于在巧立名目设立“特别行政许可”。
对于底层固化,人们已经谈得很多。越到基层,越到人口稀少的地方,这种“沦陷”就越厉害。其中固然有“山高皇帝远”、媒体监督鞭长莫及等多种原因,也有体制机制上的原因: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远不像公务员招聘一样有明确的法律约束,既要求基本的文凭条件,也要求必须通过公务员考试。虽然公务员考试迄今为止还没有形成严格的全国统一考,使一些地方居然可以为某些个别人“量身定制”,但基本的学历要求至少还是个门槛。从“县长特别奖”奖励事业单位职位这个事件上看来,我们的确应该给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制定更为严格的规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