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湖北省委组织部日前召开全省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市县乡党委和组织部门严格执行大学生“村官”管理制度,推动大学生“村官”工作健康发展。此前,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徐双敏教授公布有关《湖北省大学生“村官”现状调研报告》称,六成大学生“村官”不在村,超过七成“村官”打算报考公务员,这引起了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村官”不在村里,去了哪里?
据调查,在196名受调查的大学生“村官”中,“一直被借用”和“经常被借用”的占到62.2%,“没有被借用过”的仅占15.3%。“村官”的这种状态,说明了两点:其一,“村官”在村里可有可无;其二,有关地方政府对“村官”没有系统规划,因此“村官”老被临时抓差。
此前的媒体已经报道过一些本来支教的学生,却被借到政府办公室去当文秘或搞接待。“村官”们在这种工作状态下,作出报考公务员的决定,而不是继续选择当“村官”,也就太正常不过了。
湖南省对此的处理意见十分“严厉”,包括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名义截留大学生“村官”,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借用大学生“村官”,凡发现有大学生“村官”被截留借用的,将实行责任追究和通报批评。并要求各地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立即纠正被截留、借用等问题,确保大学生“村官”在基层一线锻炼成长,发挥应有作用。
但在笔者看来,这些处理意见未必能起到多大效果。
要解决“村官”不在村里的问题,首先必须分析村里究竟对大学生有没有需求,大学生在村里究竟能干什么。
如果大学生在村里派不上用场,那与其放在村里无所事事,还不如借走。我们发现,近年来,有各种分析认为农村需要大量大学生,因此,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可以大展身手。我要问的是,这些分析有没有广泛征求村里的意见,去看看村里的实际人才需求?据笔者的了解,一些地方纯粹是为了完成上级的任务,才接受安排“村官”;另外一些地方的心态则是“村官”的工资不是自己出,不要白不要。
因此这样的“村官”恐怕很难发挥作用。
大学生“村官”工程,是近年来大学生就业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据说,此举既能解决大学生就业难,又能改善农村人才结构,为新农村建设注入活力。但很明显,这一工程在一些地方,只起到延缓大学生就业年限(这些“村官”三年服务期之后需继续就业)的作用,而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批学生的就业问题,也没能对农村带去多大的变化。与此同时,还可能对一系列后续工作产生影响。比如公务员招考,将“村官”作为特殊群体对待,认为他们有基层经历,可实际上,上述调查显示,“村官”的基层经历比较有限。
这值得反思。笔者以为,“村官”工程的良好构想不能落地,关键在于“政府计划就业”与人才市场机制的背离。政府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难,并促进一些地区、行业发展,推出人才政策,这无可厚非。但如果再直接由政府部门去执行计划,就可能出现人才的政绩思维。适宜的方式应该是政府发挥宏观管理、调节作用,用人单位和学生之间在政策的引导下,自主选择。
具体到“村官”工程上,政府部门可以制订大学生选择农村就业的激励措施,但农村招募大学生以及大学生选择农村,应该是农村与大学生之间的事,而不能由政府统一出面招募(政府可以进行统一招考,进行基本素质把关)。这种管理模式,在一些地方会出现“拉郎配”,导致农村对大学生不满、学生在村里也无事可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