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诸多学术打假行动中,最该履职的科研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总是在一边旁观甚至是从中包庇,正义总是在举报人和舆论的推动下姗姗来迟。甚至,许多学术打假的正义,至今还是遥遥无期。无论在学校还是在科研机构,至今没有形成“学术造假人人喊打”的氛围,权力纵容、包庇造假者仍然大有市场,这是最让人忧心的。
因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2005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奖项目“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被科技部公开撤销了其昔日获得的国家科技奖项。(《北京日报》2月10日)
不明就里的人们,还以为这是一件最新发现的学术造假事件,可能还非常高兴地称赞此“大义灭亲”的行为。但是,其实早在2007年底,西安交大6名老教授就已经对此项奖的主要领衔者李连生在获奖项目中存在造假、侵占他人学术成果进行拼凑和包装等严重学术不端问题,联名进行了实名举报;并且,举报者还被造假者李连生等人以名誉侵权告上法庭,并经过两年多的漫长诉讼,才迎来了科技部的一纸撤消获奖文件。明白于此,你就该感慨这种正义太过于姗姗来迟了吧!
通常来说,对于违法行为,人们总是先诉诸行政执法查处,最后在走投无路之时,才可能走向法庭,这不仅在于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且,司法处理时间漫长且成本高昂。并且,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学术问题来说,最好的裁决地方不是法庭,而是由高校、科研院所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因为,法官并不精通学术问题,即便是通过法院来处理,最终也要依赖于权威的专家、学者的判断。在这一科技造假事件中,我们却没有看到具有学术执法功能的相关部门主动查假,居然任由造假者将举报人告上法庭,岂非咄咄怪事!
且看校方是如何处理当初的举报:先是2008年2月26日,分管科研的西安交大副校长、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科研处副处长见到举报人,称学校地处西北,学校科技排名比较靠前来之不易,希望大家慎重对待。直到2009年4月,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委员会才正式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又到2011年1月,李连生的博士生导师资格才被撤消。正是这种迟缓与暧昧,才让造假者敢于上法庭反戈一击举报人;也正是校方的这种迟迟的不作为,才让举报人在法庭上不得不与造假者消耗时间、金钱与精力,进行持久战;还是因为校方和有关部门的纵容,才让2005年造假获得的奖直到2011年才被撤消,让“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这一国家级奖项蒙羞。
西方法谚言“迟到的正义非正义”,此言确矣!通过漫长的较量过程得来的正义,不但让造假者尽享了造假所带来的巨大收益,而且让举报人心灰意冷,今后可能权衡成本与收益而不再举报,更让围观的公民看到有关部门只是在公民和舆论推动下亦步亦趋地行动,而看不到学术机构和国家有关部门严厉惩治学术造假的决心,一些蠢蠢欲动者更是由此看到有更多可趁之机。试想,如果不是这6名举报人经过3年多时间漫长的举报,他们不计较个人的得失,不计量法庭上的白眼,如何能等来这场迟到的正义。
可惜,查处学术造假不是学术机构与政府部门的执法,反而仅仅成为举报人与造假者之间的一场刀与剑的较量,并不止发生在西安交大。在诸多学术打假行动中,最该履职的科研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总是在一边旁观甚至是从中包庇,正义总是在举报人和舆论的推动下姗姗来迟。甚至,许多学术打假的正义,至今还是遥遥无期。无论在学校还是在科研机构,至今没有形成“学术造假人人喊打”的氛围,权力纵容、包庇造假者仍然大有市场,并且不会因为李连生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被撤消而消失,这是最让人忧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