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文件
浙考发[2012]61号
关于201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省级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务管理,规范考务操作,同时方便各地各单位统筹安排事业单位人员的招聘工作,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安排201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2013年度我办计划集中安排事业单位招聘考试2次,其中笔试时间为5月18日和10月19日,面试时间为6月8日和11月9日。
因命题、制卷期间人员需封闭等原因,其他需要委托我办命题的考试,原则上也统一安排在以上时间,不在上述时间的,我办不再接受相关委托。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
上午9:00-11:30 《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
面试:
上午8:30开始 《结构化面试》
面试包含3个题目,考生的答题时间为15分钟。
三、考试委托
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接受省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委托,按约定的考试科目和日期,承担考试的命题、制卷、评卷、公布成绩等工作。对招聘人数较多、规模较大的考试,我办可提供网上发布公告、报名、收费、安排考场和组织监考等考务服务。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积极承担本市辖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工作。若在命题、制卷、评卷等方面确有困难,也可委托我办承办。
各县(市、区)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要委托我办命题、制卷、评卷的,需经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同意。各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的指导督查,对其考务工作承担起监督管理责任。
四、具体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如委托我办承担笔试的命题、制卷、评卷等工作,应在每次考试前20日以书面委托函的形式提出委托要求,确认委托关系;如要委托我办网上发布公告、组织报名等,应在每次考试前30日提出书面委托。
委托函应包括考试名称、日期、科目、考生人数、试卷袋数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只要求我办承担命题、制卷和评卷工作的,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三)报名结束后,各地各单位应严格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附后)编排考场。考场编排完毕后,应在考前10日将试卷订单、考生数据库(考生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岗位)报送我办。
(四)各单位在考前应告知应考人员,在参加笔试时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应考人员应严格按照笔试科目作答要求(附后)作答。
(五)我办将统一制作新的面试评分系统(评分表、成绩汇总表等),各地各单位如委托我办承担面试命题的,应在面试前10日向我办领取新的面试评分系统。
五、考试收费
按省财政厅和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浙江省人事考试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
2.笔试科目作答要求
二O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综合科 2012年12月7 日印发
附件1
浙江省人事考试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
一、准考证号码统一为11位。格式为:
□ □□□□ □□ □□ □□
0 市县代码 考点代码 考场代码 座位序号
二、每考场安排25人或30人,座位序号相应地从01开始编排至25或30。
三、考场代码编排从01开始直到最后考场(最大为99),一个考点超过99个考场的,应加设一个考点代码。
例:杭州市本级本次考试共4000人,每考场定为25人,共设160个考场。则市县代码为0100,考点代码需要设两个:01和02,01考点设置99个考场,02考点设置61个考场,准考证应排为(准考证号第一位均为0):
01考点第一考场:00100010101---00100010125
最后考场:00100019901---00100019925
02考点第一考场:00100020101---00100020125
最后考场:00100026101---00100026125
四、浙江省人事录用考试市县(区)代码
浙江省0000 温州市0300 绍兴市0600 舟山市0900
杭州市0100 鹿城区0301 越城区0601 定海区0901
上城区0101 龙湾区0302 诸暨市0602 普陀区0902
下城区0102 瓯海区0303 上虞市0603 岱山县0903
江干区0103 瑞安市0304 嵊州市0604 嵊泗县0904
拱墅区0104 乐清市0305 绍兴县0605 台州市1000
西湖区0105 洞头县0306 新昌县0606 椒江区1001
滨江区0106 永嘉县0307 金华市0700 黄岩区1002
萧山区0107 平阳县0308 婺城区0701 路桥区1003
余杭区0108 苍南县0309 金东区0702 临海市1004
临安市0109 文成县0310 兰溪市0703 温岭市1005
建德市0110 泰顺县0311 义乌市0704 仙居县1006
富阳市0111 嘉兴市0400 东阳市0705 天台县1007
淳安县0112 南湖区0401 永康市0706 三门县1008
桐庐县0113 秀洲区0402 武义县0707 玉环县1009
宁波市0200 海宁市0403 浦江县0708 丽水市1100
海曙区0201 平湖市0404 磐安县0709 莲都区1101
江东区0202 桐乡市0405 衢州市0800 龙泉市1102
江北区0203 嘉善县0406 柯城区0801 青田县1103
北仑区0204 海盐县0407 衢江区0802 云和县1104
镇海区0205 湖州市0500 江山市0803 庆元县1105
鄞州区0206 吴兴区0501 常山县0804 缙云县1106
余姚市0207 南浔区0502 开化县0805 遂昌县1107
慈溪市0208 德清县0503 龙游县0806 松阳县1108
奉化市0209 长兴县0504 景宁县1109
象山县0210 安吉县0505
宁海县0211
附件2
笔试科目作答要求
《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的答案必须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纸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纸指定题号的指定位置内作答,作答在试卷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应考人员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