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政策有机统一,不可分割,构成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 。
A.基本路线 B.基本纲领 C.基本方针 D.基本原则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概念的完整提出是在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A.十六届一中全会 B.十六届二中全会
C.十六届三中全会 D.十六届四中全会
3.对民主社会主义认识正确的是:
①最初的民主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社会主义
②民主社会主义是马克思社会主义的分支
③民主社会主义否认了社会制度的客观性
④民主社会主义肯定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
⑤民主社会主义把社会主义看成是一种道德需要、道德抗议,否认其历史必然性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⑤ C.①③④⑤ D.①②④⑤
4.下列做法符合宪法或者法律规定的是:
A.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B.市人民代表大会撤销市长职务
C.国务院各部部长连续任职超过两届
D.县人民政府设立秘书长
5.下列做法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是:
A.甲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单位决定和他解除劳动合同
B.劳动合同期满,丁所在用人单位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该用人单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C.在试用期内,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D.乙和某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约定由于该单位给乙解决了本地户口,乙必须在该单位工作满三年,否则应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6.下列哪项不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A.某工厂工人在食堂就餐时发生大规模食物中毒
B.某化工厂化学原料发生泄漏,造成周围居民大面积中毒
C.某制鞋厂长期使用甲苯等工业原料,致使多名员工患上肌肉萎缩症
D.在广东等地出现的禽流感
7.下列不属于《侵权责任法》包括的民事权益的是:
A.债权 B.发现权 C.姓名权 D.隐私权
8.下列行为属于金融诈骗的是:
A.恶意透支信用卡 B.倒卖船票、车票
C.伪造、擅自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 D.非法出售增值税发票
9.赵某下班以后去财务科领取工资,财务因粗心多给了他500元,赵某因赶着回家,所以拿到钱,没有数,就直接塞进了口袋。他的行为属于:
A.无因管理 B.不当得利 C.无处分行为 D.盗窃
10.下列国家公务员中属于领导职位的是:
A.调研员 B.巡视员 C.主任科员 D.副乡长
(浙江公务员网http://www.zjgwy.org)参考答案解析
1.【答案】B。解析: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三者有机统一,不可分割。
2.【答案】D。解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概念的首次完整提出,是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3.【答案】C。解析:民主社会主义,也称社会民主主义,起源于19世纪初,是世界各国社会党、社会民主党、工党所信奉的思想体系与意识形态,在国际上有一定的影响。19世纪中叶,在西方工人运动中进行活动和发挥影响的,不仅有以马克思、恩格斯为代表的共产主义者,还有其他种种非马克思主义思潮的代表,社会民主派、社会民主主义者就是其中之一。可见民主社会主义并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分支,故排除②,答案为C。
4.【答案】A。解析:《立法法》第6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因此A项正确。
《宪法》第101条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对市长享有罢免权。罢免权与撤销权不一样,因此B项错误。
国务院各部部长的连续任职问题,现行法律都没有明文规定,C项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入选。
《政府组织法》第44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因此D项错误。
5.【答案】A。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A项做法符合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即劳动合同期满的),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适用本条规定时应当作如下理解: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故B项做法错误。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C项做法错误。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23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故D项做法错误。
本题答案为A。
6.【答案】C。解析:《突发事件应对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C项中的多名员工患上肌肉萎缩症的事件,属于长期使用甲苯等工业原料所致,是长期积累的结果,不具有突发性,故应选。
7.【答案】A。解析:《侵权责任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8.【答案】A。解析: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刑法》第196条规定的情形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故本题选A。
9.【答案】B。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由于财务的疏忽多给赵某500元,赵某属于不当得利。
10.【答案】D。解析:《公务员法》第十七条规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所以本题中ABC都不是领导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