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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政法干警民法学复习重点(3)
http://www.zjgwy.org       2012-08-29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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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诉讼时效


  一. 诉讼时效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法律效力、适用范围


  1) 概念:民事权利受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不行使请求权,时效期间届满后,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之权利的制度


  2) 法律特征:①有严格的法律强制性 ②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③消灭胜诉权,不消实体权


  3) 法律效力:①消灭时效 ②消灭胜诉权 ③不消灭实体权


  4) 适用范围-债权关系(特殊:①未授权管理的国有财产 ②受产品质量法特殊规定的 ③?部分人身权)


  二. 诉讼时效和取得时效、除斥期间的区别


  1) 与取得时效区别(事实根据不同、法律后果不同、适用范围不同)


  2) 与除斥期间区别(事实根据不同、起算不同、中止中断适用不同、法律后果不同、适用依据不同)


  三. 诉讼时效的种类


  1) 一般诉讼时效2年


  2) 短诉讼时效 (身体受伤、租金问题、寄存财物问题、出售不合格商品未声明)1年、食品卫生1年、货运180天


  3) 长诉讼时效-国际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为4年


  四. 诉讼时效起算、中止、中断、延长


  第八章 物权概述


  一. 物权概念及特征(6发生上、保护方法上、客体上、权利效力上、权利效力范围上、性质上)


  二. 物权分类及区别


  1) 完全物权vs.定限物权


  2) 用益物权vs.担保物权(目的、存在前提、客体类型、客体变化时的影响)


  3) 动产物权vs.不动产物权(取得方法、权利变化、权利行使、争议管辖)


  4) 主物权vs.从物权   法定物权vs.意定物权


  5) 我国物权类型的分类(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三. 物权的民法保护


  1) 物权保护方法与债权保护方法差别(根据不同、内容不同、目的不同、适用次序不同)


  2) 物权民法保护5种方法


  3) 自力救济、公力救济


  第九章 所有权


  一. 概念特征 (5特点-整排全弹劾)


  二. 所有权内容(占有、使用、处分、收益)(区分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从:①返还不当得利上②返还财产上③取得所有物上)


  三. 物权取得方式及消灭(绝对消灭、相对消灭)


  1. 原始取得(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善意取得(依法可流通动产、让于人无权、有效交换、善意))


  2. 继受取得(法律行为、事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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