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
3、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
学类相关专业,性别不限;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舟山户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与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截止日期为9月7日。
2、报名地点:东港街道东港商务中心1号楼8楼806室,联系电话:0580-6877211。
3、资格审查: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者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等。参加报名者还需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1张,并如实填写《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考生须本人亲自到场报名,逾期不再补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此次公开招聘只采取面试的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此次面试由区政府办公室组成考核组参与面试流程。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有主动放弃的应聘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政审: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对象。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在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人员确定及录用: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进入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外人员队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