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关于招聘编外财务会计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普陀生态环境分局公开招聘编外财务会计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熟悉国家财经政策、企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通财会专业及相关业务知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身体健康。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熟练使用财务相关软件及其他办公软件。
4、熟练掌握普陀区核算系统财务软件、支付管理软件、非税征管系统软件、政府采购软件者优先考虑。
5、考虑兼职,具体兼职形式面议。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与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年1月29日—2022年3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办公室(东港商务中心四号楼西616室)。
3、资格审查
参加报名者需提供身份证、会计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2张,如实填写《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可到普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区生态环境分局公告公示专栏下载)一式两份,逾期不再补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普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区生态环境分局公告公示专栏),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和考核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如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在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履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新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
(五)工资待遇
具体工资待遇面议。
四、信息发布平台及咨询电话
普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区生态环境分局公告公示专栏: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43543/index.html。
咨询电话:301989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负责解释。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