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民政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吸纳热爱民政工作的优秀人才,充实民政工作队伍,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经验丰富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有两年以上办公室行政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及协调沟通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公文业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社会学专业,财会类专业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至1月10日(工作日8:30至17:00)。
2.报名方式:①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到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14楼1405室办公室,提交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资料(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②网上报名,报名人员把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资料(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8751991@qq.com。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 报名咨询:何女士,电话:3055664。
(二)面试
人员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列入面试人员。面试由用人主管单位组织和实施,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其它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资格。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
3.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民政局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与聘用单位指定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逾期未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不足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区民政局劳务派遣用工标准,约4.5-5万元一年(包括单位五险一金)。
六、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055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