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2021年下半年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下属单位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窗口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中国普陀门户网站(http://www.putuo.gov.cn/)公示公告栏。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须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财务管理、会计学等相关专业毕业,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基层会计工作经验,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者优先。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2021年7月31日。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8月1日;
2、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应如实填写《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并发至QQ邮箱:347639007@qq.com @qq.com。
(二)资格审查
1、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本人一寸免冠彩照1张、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数不足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格审查工作由普陀区财政局负责。
2、考生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合格人员,由普陀区财政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六)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二)各招聘环节由普陀区财政局组织实施。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普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普陀区区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联系电话:3062969,联系人:周光燕13967219798
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