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乡镇环境协管员、局机关工作人员(6名)
1、35周岁以下;
2、舟山户籍;
3、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者优先;
4、身体健康,能胜任环境保护工作;
5、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二)驾驶员(1名)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舟山户籍。
2.C1及以上驾照,3年及以上实际驾龄,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3.爱岗敬业,吃苦耐劳,遵纪守法,无酒驾、醉驾或其他犯罪记录,无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交通事故以上记录。
4.身体健康,无不适宜驾驶车辆的疾病或疾病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以上岗位:1.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2.受过刑事处罚的;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一)缴纳“五险一金”,具体工资面议。
(二)节假日休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
(一)报名要求
将报名表(含近期免冠照片,具体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发至报名邮箱:490031545@qq.com(邮件主题统一为:应聘+姓名)。
(二)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15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咨询电话:0580-3020038 ,项女士(请在工作日拨打)。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资格。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参加面试(请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等),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面试及体检
资格审查通过后,统一安排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面试成绩择优录取,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将进行全面考察,重点是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不合格人员,将不予聘用,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最终录用人数视报名及面试情况而定。若有其他未尽事宜由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