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直属中职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二批)
为加快新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新区教育事业发展,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教育局直属中职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属职业高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教师11人,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六)留学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七)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八)已签订委培协议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出具相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教育网:http://zsjy.zhoushan.gov.cn/;
(三)各中职学校网站
舟山技师学院: www.zsjsxy.cn;
舟山航海学校网站:www.zsms.cc;
舟山旅游商贸学校:www.zslysmxx.cn;
其中舟山教育网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3日中午12:00止,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扫描各报考学校相应二维码(附件3)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信息填写必须完整、准确、规范。因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造成初审不通过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岗位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舟山技师学院考试形式为“考核”的岗位,不限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各招聘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的第二天公布在舟山教育网。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初定6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密切关注舟山教育网。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报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本科(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学历学位相关材料;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4)《舟山市教育局直属中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应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填写,手写体签名,并提供报名表中所填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5)报名人员可携带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获奖证书等;
(6)《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
(7)非舟山地区大学生,其中近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近距离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群的需提供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进入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网站(http://bmfw.www.gov.cn/yqfxdjcx/)或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疫情风险。
资格审核由各招聘学校组织实施。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初定于2021年6月26日-27日,具体时间、地点于资格复审时告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二)考试形式
1.舟山技师学院的语文、数学教师岗位;舟山航海学校的数学教师、工程造价专业教师岗位;
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笔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包括说课(占60%)和结构化面试(占40%)两部分,主要考察适岗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合为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成绩仍相同的,则加试。
2.舟山技师学院的会计专业教师岗位;舟山航海学校的焊工实训教师、烹饪实训教师岗位;舟山旅游商贸学校的音乐专业教师岗位;
考试形式: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包括说课(占60%)和结构化面试(占40%)两部分,主要考察适岗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专业实践水平和技能技巧。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成绩40%折合为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笔试优先级排序,按成绩高低确定最终名次,若成绩仍相同的,则加试。
3.舟山技师学院的焊接实训教师、汽修实训教师、模具实训教师岗位;
考试形式:考核
考核主要包括学术成果、教育背景、专业能力、适岗性分析评议等内容。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下一环节。考核结束后,根据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考试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会同各招聘学校组织实施。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会同各招聘学校组织实施。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教育网及各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二)根据《关于对高等院校、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浙编办发[2015]29号)文件精神,舟山技师学院实行报备员额制管理。
(三)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
(四)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考生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不允许参加。按要求配合做好会场入口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等防疫工作。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46210、2047074、0580-8252110(舟山技师学院)、0580-8232115(舟山航海学校)、0580-3663906(舟山旅游商贸学校),监督电话:0580-2600333。
舟山市教育局
2021年6月8日
附件1:2021年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中职学校教师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