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舟山市普陀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 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舟山市普陀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位要求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43523/index.html)
(二)普陀新闻网(http://ptnews.zjol.com.cn/)
其中,普陀新闻网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处分期间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1年6月2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考职位所要求的条件。
四、报名、考试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580-3011850,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3265828。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普陀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办公室(普陀东港海印路426号区融媒体中心大楼9楼9015室),咨询电话:0580-3805575。
3、报名办法: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学历证书(注:对于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名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认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工作证明、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2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4、报考符合条件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组织考试
1、考试办法:参加考试人员先由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组织专业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分笔试和实操考试两个环节。报考符合条件人数等于或多于5人的,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取前五名进入实操考试。报考符合条件人数少于5人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笔试并进入实操考试。专业考试成绩由笔试和实操考试按比例组成,笔试占专业考试总成绩的40%,实操占专业考试总成绩的60%。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总成绩合格分的不予聘用。实操考试方案另行公布。
2、专业考试内容及分值构成
(1)时政记者:(笔试+实操)
①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考试内容为时政新闻采访写作相关业务知识等,满分为100分,120分钟内完成。
②实操:根据设定的题材或主题,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一篇新闻稿件和一篇评论的写作工作,满分为100分。
(2)融媒体记者:(笔试+实操)
①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考试内容为融媒体新闻采访写作相关业务知识等,满分为100分,120分钟内完成。
②实操:根据设定的题材或主题,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一个2分钟左右视频作品的策划、文稿写作、拍摄和剪辑合成,拍摄工具由考生自行选择(单位提供松下摄像机、佳能照相机、华为手机),后期制作软件为Edius或Premiere,满分为100分。
(3)融媒体主持人:(笔试+实操)
①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考试内容为融媒体主持相关业务知识等,满分为100分,120分钟内完成。
②实操:根据设定的题材或主题,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主持完成一个8分钟左右的直播作品(包含嘉宾访谈),拍摄由工作人员配合完成,满分为100分。
3、专业笔试、实操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实操考试成绩高的排在前。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在普陀新闻网(http://ptnews.zjol.com.cn/)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替补。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普陀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在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若发现报名人员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舟山市普陀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