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舟山市直属机关党员教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 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直属机关党员教育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舟山市直属机关党员教育服务中心是中共舟山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市直机关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党务干部、群团干部、党员理论学习骨干培训等工作,为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提供党务政策咨询、倾听民主诉求和组织开展有关活动等服务工作。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类别 |
年龄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党建理论培训 |
1 |
管理 |
1989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42所世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 |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户籍不限;
5.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7.仅限 2019 年、2020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 2020 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信息发布平台
1.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2.舟山机关党建网站:http://www.dgw.gov.cn/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3日下午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 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2020 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
3.《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4.近期 1 寸免冠彩照。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并且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并将报考岗位所需附的证明材料(PDF或 JPG 格式)一并发送至邮箱: szjggwmzy @126.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姓名”)。
考生在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证件(证明)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复审由中共舟山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 3 倍,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主要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下一环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10倍以上的,增加面谈环节,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筛选后,按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面试由中共舟山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和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 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中共舟山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
(四)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机关党建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0年10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舟山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85320,监督电话:0580-2280507。
中共舟山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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