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岱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加快“四个岱山”建设,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381号)及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统一组织实施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人数41名,具体计划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及专业详见《2018年岱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daishan.gov.cn/col/col1382091/index.html)舟山市人事考试网(www.zsrsks.gov.cn)
其中,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岱山生源或岱山户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户籍以2018年4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计划表》中部分岗位对生源地或户籍另有要求的,按《计划表》要求执行;
(二)年龄、学历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计划表》;
(三)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委培生报考的,须取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六)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招聘的对象是指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我县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我县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18年4月17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在2018年4月17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8年4月17日9:00-4月24日16:00。【点击报名】
网址:www.zsrsks.gov.cn(舟山市人事考试网)。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4月17日-4月24日。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8年4月17日9:00-4月25日24: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5月9日-5月11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可上网(www.zsrsk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内书写作答,在题本或其他位置上作答无效,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可在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aishan.gov.cn/col/col1382091/index.html)查询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能列入面试对象),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以下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能反映出户籍地或生源地,户籍不限的可不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附件2)。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初定于6月中上旬。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计算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考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程序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行细则》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在接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注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440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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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岱山县委组织部
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