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岱山县基层劳动保障协管员的通告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的意见》(舟人社发〔2013〕23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岱山县基层劳动保障协管员(属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基层劳动保障协管员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人数共7名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较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二)身体健康,热爱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本县户籍且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9月15至9月22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高亭镇人民支路17号(县就业管理服务处一楼服务大厅4号窗口)。咨询电话:4406630,4473878。
(三)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
经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笔试人员。参加笔试的人员请于 9月25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县就业处一楼服务大厅4号窗口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2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高亭镇中心小学(高亭镇新河路27号电信大楼后面)。
六、考试录用
(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情况确定面试对象。
(二)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考试成绩在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三)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参加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体检合格的人员,经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日后,无反映或反映的情况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自愿选择招聘岗位所在乡镇社区(已在从事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的人员不参加选岗),人员一经录用与所在乡镇签订劳动合同。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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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