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舟山市招录人民警察学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后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2014年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公告》等精神,舟山市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经确定(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11月3日(星期一)下午2:00-4:00;
地点: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东1号楼)。
对报考人民警察学员职位的人员,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其中,招录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体能测评通知书》。
资格复审开始两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请带齐资格复审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知详见附件4)。
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11月4日(星期二)上午;报到地点:舟山市定海区海之苑大酒店正门口(舟山市定海区青垒头路26号,具体位置见附件3),具体事项详见《体能测评通知书》。
体能测评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即男性:10米×4往返跑≤13“1、1000米跑≤4'25”、纵跳摸高≥2.65米;女性:10米×4往返跑≤14“1、800米跑≤4'20”、纵跳摸高≥2.3米。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人民警察学员职位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其中,招录计划3名以上职位的按1:2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面试时间
我市面试时间为2014年11月8日(星期六),面试具体报到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确保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我们将通过短信平台告知考生相关工作安排,请务必保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并配合做好短信回复等工作。
(二)报考人民警察学员职位的考生,要准确掌握体能测评的标准、实施规则以及注意事项。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详见附件2),并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专区”下载《体能测评示范视频》观看。
咨询联系电话:0580-2281526。
附件1: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3: 体能测评报到位置示意图
附件4:资格复审须知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