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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公务员考试
浙江温州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温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选调公告
http://www.zjgwy.org       2024-10-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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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温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温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温州市司法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为满足用人需求,优化人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体岗位及人数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温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4年11月5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二、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温州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作风优良,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3.在事业单位工作3年及以上,且近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外);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或涉及机构改革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10月30日9时-11月5日16时
 
资格初审时间:11月6日9时-11月7日16时
 
报考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见附件2)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至邮箱报名,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联系人:林策,联系电话:88369749;邮箱:wzssfjzzb@163.com。
 
由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2.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并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zhrss.gov.cn/col/col1330455/index.html和温州人才网http://www.wzrc.net(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
 
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请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及时登录查询。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
 
面试由选调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选调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体检对象按选调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调动
 
选调单位根据体检和考核等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调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告知事项
 
1.在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阶段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2.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选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选调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及时登录查询。
 
附件:1.2024年温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温州市司法局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1

2024年温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单位名称 经费

形式

选调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资 格 条 件 咨询电话 备注
专业 学历 学位 专业技术资格

或职业资格

年龄 其他条件
温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财政全额补助 综合 管理岗位 2 不限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1993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0577-88369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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