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关于面向社会招聘政府雇员的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大数据管理中心是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2.全日制本科生专业类别为计算机类,全日制研究生专业为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5日后出生);
4.具有温州市户籍;
5.专业技术要求: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级或以上资格证书,或者具有计算机类全日制硕士学位。
6.具有一定的综合文字能力。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年薪10万元左右。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本科学历且取得中级资格证书或研究生学历的年薪14万,取得高级资格证书的年薪最高可达18万。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14日;
2.报名方式:信函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发送至 qfbzgk@ouhai.gov.cn,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区大数据管理中心政府雇员岗位”,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审查;
3.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按序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报名材料.pdf”,文件总大小控制在20M以内):
(1)《温州市瓯海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应聘报名表》(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足3人的,将取消此次招聘。
四、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
五、体检、考察(政审)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政审)对象。如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区大数据管理中心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则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在中国瓯海网(www.ouhai.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雇员聘用手续。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示结束40个工作日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凡不能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向用人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件,不予聘用。
七、其他事项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本次公告发布一年内,聘用单位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补员。
3.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4.应聘咨询电话:0577-88513032。
温州市瓯海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应聘报名表.docx
温州市瓯海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