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气象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气象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选调县气象防灾减灾公共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要求
要求工作认真,具有较好的政治理论水平、气象专业水平、文字综合能力以及综合协调能力等。
二、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心健康;
(二)现为泰顺县范围内具有全额事业单位身份、泰顺户籍、气象类专业或气象相关类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详见附件1)、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和省市垂管部门人员);
(三)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9日以后出生);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五)其他要求:县级机关单位下属事业人员,须新聘用至本县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且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乡镇事业人员,须新聘用至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且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2023年5月15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或涉及机构改革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报名时仍在处分期限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5月15日(节假日除外)。地点:罗阳镇云寿路96号502办公室,联系人:徐薇,联系电话:67583375。
2.报名办法:报名者从泰顺党政网下载并如实填写《泰顺县气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近期免冠电子1寸正照)(附电子版),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盖章后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审批同意后,持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3张参加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本次选调考试设置1:3开考比例,如果未达到开考比例,选调人数则相应核减。
(二)资格审查:选调单位负责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结束后即公布成绩,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突出职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精神面貌、岗位匹配、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等。
(五)讨论决定: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对象的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附件1.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年版).doc
泰顺县气象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