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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公务员考试
2023年浙江温州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赴高校招聘医学类专业人才6人公告
http://www.zjgwy.org       2023-03-14      来源:平阳县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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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赴高校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县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我院拟赴高校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才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医学类相关专业的基本素质和实践操作能力;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资格等相应要求。

(四)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赴高校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25日(9:00-12:30)至温州医科大学招聘会现场(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田径场)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1)《2023年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赴高校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才报名表》

(2)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

(3)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逾期未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3月25日在温州医科大学招聘现场,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面谈、面试考核,考核合格者当天签订就业协议。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保持电话通畅,务必按面试通知上的时间按时到达考试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合格分为70分(含70分),低于合格分的视为不及格,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内容为与专业相匹配的综合素质能力测试。面试考核成绩将在平阳人才网公布。面试由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负责组织。

(四)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各岗位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招聘指标内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五)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由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负责组织,体检结果届时在平阳人才网公布。

2.考察。考察工作由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负责组织。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标准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3.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递补

1.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卫生健康局,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聘用手续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身份是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新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后三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3.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阶段中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根据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4.特别说明: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优惠政策

凡符合《平阳县引进培育高层次及紧缺类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附件3)及《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奖励办法(试行)》(附件4)政策规定条件者,均可享受相应的人才优惠政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详情请查阅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咨询电话:0577--55005018

附件1:2023年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赴高校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才计划表

附件2:2023年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赴高校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才报名表

附件3:《平阳县引进培育高层次及紧缺类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平委人办〔2021〕12号)

附件4:《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奖励办法(试行)》(温医大附二、平二医〔2022〕32号)

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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