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苍南县司法局面向社会招聘编外用工人员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岗位一:苍南县司法局灵溪司法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2名;
岗位二:苍南县司法局金乡司法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名;
岗位三:苍南县司法局马站司法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2名;
岗位四:苍南县司法局矾山司法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解聘等现象。
2.苍南县户籍(以2022年8月30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7年8月30日至2004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情况下法律、社会工作等专业和退役军人优先。
4.能够熟练运用电脑及办公常用软件。
5.具备从事社区矫正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因本次岗位特殊,需经常性加班和值夜班。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
1.报名时间:即2022年9月5日至9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苍南县司法局一楼(苍南县灵溪镇体育场路61号万紫苑1栋裙楼)。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苍南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后前往苍南县司法局现场报名。
4.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苍南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需提供学信网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
5.资格审查及面试: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告知结果,符合条件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联系人:陈星星,联系电话:0577-59972681。
四、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苍南县司法局自行组织。根据职位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考察工作按照相关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苍南县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六、其他说明
1.在考察、公示、录用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过期不办理手续等出现拟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报考者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已在县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如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的不予录用。
4.编外用工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经试用期一个月鉴定合格,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司法局。
苍南县司法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