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提前招聘普通高等学校医学类毕业生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百万人才聚温州”重要决策部署,助力浙南闽东北区域医疗服务中心建设,成功推进浙江省基层卫生健康综合改革试验区和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县创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苍南县引进和培育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苍委人办〔2021〕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苍南县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提前招聘普通高等学校医学类毕业生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苍南县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提前招聘普通高等学校医学类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审查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附件4)。
(四)报考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本科”需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录取的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报考要求为“本科一批或一段(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本科”需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第一批次或第一段”录取的毕业生;报考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硕士”需经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毕业生。
(五)本科一批或一段的医学生(学士)包括2021届和2022届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本科二批或二段线及以下的医学生(学士)须是2022届毕业的,且在校期间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的前60%。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苍南人才网(http://www.cnrsj.com)、苍南人民政府网(http://www.cncn.gov.cn)及相关高校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6月2日(上午8:00-10:00)
地点:苍南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灵溪镇玉苍路2288号)。
2、报名所需材料
(1)《苍南县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提前招聘普通高等学校医学类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一份;
(2)单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1张,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上下载打印);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报考岗位要求“本科一批或一段”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入学录取批次证明(或签订承诺书,并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以上证明);
(5)在校期间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60%的2022届二批或二段线及以下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学院)出具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先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资格。
(四)组织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者入围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于报名当天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视为不合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遇入围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学历学位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入围人员放弃的,依次递补。若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五)签订协议
入围体检、考察对象的,由招聘单位及苍南县卫生健康局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和考察
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凡签订就业协议且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并于2022年8月20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苍南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苍南县灵溪镇渎浦路与惠达路交叉路口公共卫生大4楼605室)。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苍南人才网、苍南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本次提前招聘的单位经费形式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均为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新聘人员纳入事业报备员额管理。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新聘人员在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服务年限不少于5周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人才政策待遇。医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一批或一段(学士)的毕业生和2022届毕业的二批或二段线及以下的本科医学优秀毕业生(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两次学年校级三等奖学金的毕业生)等可享受《苍南县引进和培育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附件3)规定的相关人才待遇,并相应增加服务年限。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人员(继续深造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除外)、已与苍南县各卫生健康单位2022年提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在本次提前招聘工作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各位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考生防疫须知详见附件5)。
(五)本次提前招聘不指定面试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77-59900935(苍南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
0577-68881517(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24日
附件1:苍南县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提前招聘普通高等学校医学类毕业生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苍南县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提前招聘普通高等学校医学类毕业生报名表.docx
附件3:《苍南县引进和培育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苍委人办〔2021〕1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