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公证处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乐清市公证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和招聘人数
共招聘编外人员2名,其中:
1.公证辅助岗位1名,工作内容为协助公证员开展公证业务活动以及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2.在线公证辅助岗位1名,工作内容为在公证服务联络点协助群众在线办理公证事项。
二、招聘条件
(一)公证辅助人员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2.乐清市户籍;
3.30周岁以下(截止报名开始之日),身心健康;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素质,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6.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0年、2021年高校毕业生)。
(二)在线公证辅助人员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2.乐清市户籍;
3.30周岁以下(截止报名开始之日),身心健康;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素质,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5.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0年、2021年高校毕业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或者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公证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3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乐清市公证处1009室 (乐清市旭阳路6688号总部经济园2幢10楼)。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乐清市公证处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A4纸打印,张贴个人2寸照片;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以直接在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或通过“温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在“温警在线”功能中在线申请);
(6)其他相关资料,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
(二)面谈
本次招聘采用面谈方式,结合面谈情况、学历、法律职业从业经历、履职能力及其他条件,经体检合格择优录用。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其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3.编外人员用工方式及薪酬待遇等相关事项按照《乐清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4..报考人员已就业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
5.如有疑问,可咨询乐清市公证处,联系电话:05775710208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6.本公告由乐清市公证处负责解释。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