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校面向研究生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9〕48号)、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大力实施“才聚智造·筑梦云江”行动 加快构建人才集聚发展新高地的20条意见》(瑞委人〔2022〕1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校面向研究生公开招聘公办教师6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所在地不限;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定向生、委培生;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时为国家“985”、“211”高校(2017年9月20日前,下同)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二)“双一流”高校(录取时已为2017年国家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或毕业时已为2022年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及北大、清华等自主确定建设学科,下同)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三)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院校或浙江省3所“省市共建”院校毕业(毕业时所在院校须已确定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院校或“省市共建”院校,下同)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四)国内外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其全日制本科录取时为“双一流”高校或“985”、“211”高校或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高校或浙江省3所“省市共建”高校。
(五)国(境)外位列ARWU、THE、Q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200名高校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六)博士研究生。
(七)全国50所师范院校(2022年艾瑞深校友会网发布的榜单,附件1)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其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招聘单位有分校区的含分校区,下同)、招聘岗位及招聘要求等详见《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校面向研究生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审查按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22年硕士专业目录查询”进行审查。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到2022年4月25日。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http://rsks.ra12333.com(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26日9时—4月28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4月26日9时—4月29日17时。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上传)相关信息(材料)。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需上传的简历制作成1个(切勿多个)PDF格式文档,要求简洁美观、目录清楚、内容清晰。简历涵盖以下内容并依次按目录及要求整理(如有缺项,且不影响报名资格的,可在目录下写“无”):
1.自我介绍
要求:字数300字内,正文用仿宋4号字体。
2.身份证
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3.户口簿
要求:提供有效户口簿首页、户主信息页及本人信息页。
4.教师资格证
要求: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教师资格证,本人信息及发证机关公章所在页。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报名资格的,请注明“无”。
5.学历证书
要求:提供研究生、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代替学历证书。2022届应届生目前未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的,须提供研究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学位证书
要求:提供硕士、学士学位证书。2022届应届研究生已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或国(境)外留学归来已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相应学位证书无需提供。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未按规定上传附件或上传附件内容不全的视同资格初审不合格。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大于3:1的岗位,须先进行笔试(博士研究生直接入围资格复审),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仅用于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纳入最后总成绩的计算。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小于或等于3:1的岗位,直接入围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告。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
由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安市教育局牵头,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报名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并向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如实填写的《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校面向研究生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从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含有本人手写签名和免冠近期照片);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的高校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内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相应《教育部学籍在线验报告》(在学信网下载打印),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并提供相应的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以“招聘范围和对象”(一)至(六)项条件报名,尚未取得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暂不用提供,但在聘用后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转正(2024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围面试资格。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等事项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安市教育局相关网站另行公告。
(四)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者入围面试。面试重点对报名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2分钟。面试范围为相应的学段、学科内容,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40分钟。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含),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公告发布后,出现经查实因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因个人各种原因放弃入围体检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入围体检对象不再另行公告。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前,适时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同分的,学历学位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与学历学位均相同的,抽签决定择岗先后顺序),单向选择招聘岗位对应学校。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后,择岗情况不再予以调整,若放弃资格的,将影响个人征信。
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的,须在体检工作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报名时尚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并提供相应的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安市教育局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聘用通知文件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按规定程序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配合学校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转入瑞安市教育局。人员岗位聘任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以“招聘范围和对象”(一)至(六)项条件报名,但尚未取得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聘用后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转正,2024年8月31日前未取得与招聘岗位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考生对用人单位的可报考专业设置有异议的,须本人在2022年4月22日17:00前(逾时不再受理申请)到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瑞安市瑞枫大道801号综合楼602室)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并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由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统一反馈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2022年4月23日向瑞安市教育局提出增补意见,瑞安市教育局会同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以专升本方式获取本科学历、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三)国(境)外毕业生须在2022年4月25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其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执行。
(六)女性报考者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须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其体检合格后,方可选择招聘岗位对应的剩余学校。
(七)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本次招聘无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辅导培训。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5812876,监督电话: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0577-65815611。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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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人事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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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