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的公告
苍南县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决定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审判、执行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二、招录人数
苍南县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计划招聘编外用工人员3人。
三、招录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苍南县、龙港市户籍(以招考开始报名之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4.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 (截至招考开始报名之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灵溪镇玉苍路1661号苍南县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大厅值班室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苍南县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编外用工人员招聘报名表》 (见附件)后现场报名。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并持健康码绿码。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 苍南县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编外用工人员招聘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资格初审:2022年4月19日。苍南县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试及面试
采取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为4月22日,上午9:30开始技能测试,每场15分钟。
(3)领取准考证时间:4月21日,地点在灵溪镇玉苍路1661号苍南县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大厅值班室。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3的,所有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均进入)。
2.面试
考试时间为4月22日下午14:30。面试结束后,将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苍南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及苍南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苍南县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苍南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录用之后涉及相关特别约定,在签订合同时再行商议。
六、其他事项
(一)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经招录单位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1,若低于1:1,将核减岗位。
(三)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应及时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五)如有疑问,可咨询0577-64771500。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举报电话:0577-64718620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