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腾蛟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办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腾蛟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招聘疫情防控办临时工作人员10名,现将具体招聘细则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2.工作敬业,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组织能力,能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3.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防疫工作要求,男女性别不限,报名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报名人员14天内未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完成接种新冠疫苗2针次超过六个月以上或已接种新冠疫苗3针次。
5.对在工作中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可作为下一步镇编外人员优先留用对象。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2日至4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腾蛟镇人民政府疫情防控办(305办公室),联系电话:58100538;
3.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填写《腾蛟镇疫情防控办临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携带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免冠单寸彩照2张。
4.资格审查。将对应聘者的有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核,并接受纪检、综治等资格审查。若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福利待遇
参照腾蛟镇编外人员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腾蛟镇人民政府。
腾蛟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