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公安局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瑞安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9名,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二)温州地区户籍,体貌端正,口齿清楚,体表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3月至2004年3月出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部队退伍不限户籍。
(三)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身体质量指数(单位:kg/㎡)范围在17至28之间。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体育、武术、搏击等特长、体校毕业生,予以适当放宽。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有相同工作经验者、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医疗救护等专业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及其他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报考条件。
(六)下列情形不得报考: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25日(工作日时间)8:30—11:00,14:00—17:00。
2.报名地址:瑞安市汀田街道凤岙村凤胜南路1号特巡警大队。
3.咨询电话65855772,联系人:高警官 13906879121,金警官 15869692563,
4.报名要求:报名者到现场报名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每一份都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以及学信网认证报告1份,近期单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及其复印件。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及反馈
瑞安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在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接收符合条件者报名材料。
(三)考试方式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设三项,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具体测试项目:
男:1000米跑、100米、立定跳远;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合格者进入笔试。
3.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资料或考试大纲),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名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面试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相关考试成绩,择优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单寸照片一张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瑞安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招聘条件中不得报考情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五)调剂
相关岗位如未招足计划数,而有相同资格条件的对象因故未被其他部门录用的,可予以调剂录用。
(六)聘用和公示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七)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需参加瑞安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四、薪酬待遇。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含单位与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由市财政保障,年人均8万元。
五、其他事项
(一)发现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人员未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政审或出现不合格情况,所空缺名额,可根据相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瑞安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65855772(工作日上班时间)
瑞安市公安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