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二)男性,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温州地区户口。
(三)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口齿清楚,体表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五)退役军人及其他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六)下列情形不得报考: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本款所述近亲属范围为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家庭成员包括以上人员外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时间:2021年02月22日至2021年03月03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
①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世纪广场派出所(府东路506号,上堡公寓二楼),咨询电话:88908110 郑警官;
②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文职管理中心,咨询电话:88200515高警官。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①身份证、②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高中学历无学信网报告,需提供退伍证和高中学历证书)、③户口簿、④相关技能特长证书、⑤报名表(附件下载,需将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附在报名表处),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
4.工作岗位:录用至鹿城区公安分局世纪广场派出所及各派出所,从事辅助接处警、巡逻及看守工作。
(二)资格初审及反馈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接收符合条件者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录程序
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后择优录取。录取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含单位与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由区财政保障,年人均7.5万元。
五、其他事项
1.发现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过程中,如有人员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政审或出现不合格情况,所空缺名额,根据相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4.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不予退还;
5.未尽事宜由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负责解释。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
2021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