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招聘交警特勤人员(编外)公告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拟公开招聘交警特勤人员(编外)25名,其中男性23名,女性2名,招聘人员主要职责为协助民警开展交通机动巡逻管理、大型活动交通安保、案件办理等。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温州地区户籍,年龄在18至32周岁之间(时间计算截止至2015年11月1日),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男性身高1.75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口齿清楚,双眼裸视视力为4.8以上。
(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热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退伍军人,体育类专业,驾驶证为A1证者,有计算机等特长者,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适当放宽标准。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面试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2日(星期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
报名地点: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楼大厅(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金桥路1号)。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退伍证,驾驶证,学习或工作期间获得的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报名表,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3张。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报名资格审查后,立即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和现场反应能力,并进行身高、视力初测。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内容
男,4*10折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
女,4*10折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
(3)按照公安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三个项目成绩累加计总成绩,比照体能测试总成绩,兼顾优先录用情形,按照1:1.1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员。体测单项成绩必须达标以上。
(三)体检及政审
(1)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视力、身高按照本公告招聘条件)。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三、录用及待遇
(一)经体检、政审,按照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由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组织集中培训1个月,集训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劳动合同。
(二)录用人员年薪不少于4.5万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三)交警特勤人员的日常考核管理、勤务安排由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具体负责实施。
(四)聘用人员符合《省厅关于做好面向全省公安协辅警招录人民警察学员的通知》的条件和范围的,可以报名参加面向协辅警招录人民警察学员的选拔考试。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所有。咨询电话:0577-88300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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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招聘交警特勤人员(编外)报名表。doc
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