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温州市公安局(含城区分局)考试录用特警体检通知
各位入围体检的考生:
根据2015年温州市公安局(含城区分局)考试录用特警工作安排,定于2015年5月21日统一组织体检。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附后)集中,统一参加体检,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如遇其他特殊重要原因不能参加体检,必须提前向市公安局报告并经同意后统一安排择日体检,并在统一规定的时间之内完成体检。
二、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可下载)执行,特殊标准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体检费350元,由考生自理。另可适当多带点现金以备加检项目所需。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八、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医院进行。
九、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温州市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
十、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十一、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二、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体检结束后,请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十三、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待体检全部完成后,招录机关将按照招考公告规定,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政审)人员名单,并于6月2日上网公布。
点击下载:1.2015年温州市公安局(含城区分局)考试体检名单及总成绩。doc
2.2015年温州市公安局(含城区分局)考试体检集中时间、地点安排表。doc
温州市公安局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