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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温州龙湾区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http://www.zjgwy.org       2015-05-08      来源: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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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湾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保证学校基本的需要和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46名,其中普高教师3名,职高教师2名,初中教师12名,小学教师25名,幼儿教师4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志于长期从事教育工作。


  (二)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要求、任职资格、学历等相关条件。


  (四)具有学科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15年5月1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其中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


  (六)除年龄外,报名条件中涉及到的时间,统一截止到2015年5月18日前。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龙湾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数和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龙湾区教育局(状元街道龙飞路4号)


  (三)报名要求:


  1.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龙湾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报名时须提供所需的材料(见附件3)。


  报名所需材料提交时间统一截止到2015年5月20日17时。


  2.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每人只能选报一个相对口的岗位(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或教师资格证书相对应专业)。


  (四)资格初审。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经资格初审通过后,若同一学科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


  五、考录程序


  (一)笔试和技能测试


  1.笔试。所有报考对象均要参加学科专业知识考核。笔试内容为报考对应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笔试满分100分。


  2.技能测试。笔试结束后,体育、信息技术、学前教育、职高的专业学科,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下同)确定入围参加技能测试的对象。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者均确定为技能测试对象。技能测试内容见《龙湾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技能测试要求》(附件4),满分100分。


  (二)试课考评


  有技能测试的学科按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其余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根据各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试课的对象。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者均确定为入围对象。


  试课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讲,准备90分钟,试讲15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满分为100分。试课(模拟课堂)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三)笔试、技能测试、试课时间


  笔试时间:2015年5月30日下午2:00-4:00。


  2015年5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凭本人身份证到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技能测试、试课的时间和地点在龙湾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及录取


  1.体育、信息技术、学前教育、职高专业等学科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试课成绩×30%。


  2.其他学科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试课成绩×50%。


  3.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则分别按试课、技能测试、笔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出现各项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加试。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查仅对入围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进行,考生需再次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体检与考察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与考察的入围对象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自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自动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择岗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在龙湾教育网、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示。公示7天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落实聘用学校和岗位,高中按成绩高低为序在需求计划公布的岗位中进行自主择校,初中、小学和幼儿园采用随机摇号的方法落实聘用学校和岗位(择岗前公布)。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择定的岗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同时聘用人员与聘用学校(幼儿园)签订五年服务期(含试用期)合同,在服务期内一般不得要求流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10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相关报名材料原件,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或与报名时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拟聘用对象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作自动放弃,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未尽事宜将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整个招聘过程的各项公告及结果均在龙湾教育网、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五)本公告由龙湾区教育局、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龙湾区教育局人事科86358281


  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科86966118


  监督电话:龙湾区教育局监察室86387188


  附件 1.龙湾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数和岗位一览表


  2.龙湾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龙湾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材料提供要求


  4.龙湾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技能测试要求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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